雪州前任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基尔医生因在第7区拥有两块土地及一栋洋房,而在今早被控上地庭,不过,他否认有罪。
现年45岁的基尔是在法官阿兹哈尼兹宣布他的指控后,否认他所面对的指控,并要求审讯。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提控莫哈末基尔。一旦罪成,身兼双溪班让州议员与雪州反对党领袖的基尔将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他为本身与45岁的妻子,拿汀斯里查拉以便宜价格350万令吉,从迪塔马斯私人有限公司(Ditamas Sdn
Bhd)主席三苏丁海罗尼那里购得莎阿南第7区的两块土地及一栋洋楼。事实上,有关房地产已由迪塔马斯私人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3日,以650万令吉购得。
基尔是于2007年5月29日在莎阿南第7区的大臣官邸犯下有关罪行。
上述诉讼由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执行,由总检察署主控官拿督敦阿都马吉从旁协助。
基尔代表律师为阿迪慕兰与莫哈末阿菲弗丁。
基尔在2000年8月至2008年2月担任雪州的第13任大臣。他也是雪州最年轻的大臣,即35岁已当上有关职位。
基尔在被提控上庭之前,于今早9时在其办公室遭反贪会逮捕。
另外,在同一间法庭内,没有聘请律师的迪塔马斯私人有限公司(Ditamas Sdn Bhd)主席三苏丁则在刑事法典第109与165条文下被提控。
在今日的审讯中,阿都甘尼要求法庭为两名被告制订不少过100万令吉的保释金。
不过,基尔代表律师阿迪慕兰则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减至5万令吉,因案件属民事诉讼,保释金也只是为了确保其当事人不会缺庭审讯。
“保释金额不应该是有关的不合理数额,也似在惩罚我的当事人,因在他被证明有罪之前,他是没有犯法的。”
阿都甘尼表示,他承认保释金只为了让基尔不缺庭审讯,但这属严重案件,涉及的款项也高,也引起众人的关注。
他也说,基尔是人民代议士,在其担任最高职位期间却发生上述事件,他理应更加了解法律问题。
“他们两人在调查工作进行期间都获得他们本身的权力,调查工作也在公平的情况下进行。”
法官阿兹哈尼兹较后谕令每名被告缴付75万令吉保释金,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也批准阿都甘尼将基尔与三苏丁案件一起审理,以及移交高庭审讯的申请。
阿都甘尼较后也向记者表示,总检察署将在日后审讯期间传召16名证人出庭。
针对为何基尔不是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提控, 阿都甘尼指出,该法令也概括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消息源自:透视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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