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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

超速、无牌驾驶可罚2千 轻微罪至少罚300(2012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

我国交通车祸频频发生,因此,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欣巴克里周一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2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以取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欣巴克里:“议长,我申请提呈2012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 这项修正法案主要是提高一些严重交通罪行的最高罚款,以及为一些轻微罪行定下最低300令吉的罚款额。 

一旦通过,无牌驾驶、 超速驾驶者的罚款数额将从不超过1000令吉改为最低300令吉至最高2000令吉。

也就是说,这些罪行的最高罚款额将提高到2000令吉。另外,凡是漠视交通指示牌者,包括司机或路人,罚款也可高达2000令吉。

与此同时,交通部也建议为一些轻微罪行定下最低300令吉的罚款额,如: 车牌不符规格所面对的罚款,和任何驾驶被证明不可被使用车辆者,将至少被罚款300令吉。 如果接到一张2千令吉的罚单,那个月就准备吃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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