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脸书个人帐号的程序中,虽然有填写生日等资料的栏位,但未满13岁的孩童如果虚报年龄,仍然可以成功申请到帐号。
6月号美国消费者报导(Consumer Reports)杂志指出,根据最新调查研究,约有750万名年龄在13岁以下的儿童,在过去1年之内曾经使用过脸书,其中年纪未满10岁的儿童更达500万人,而且这些儿童的脸书帐号都是在不受家长监督的情况下使用。
这项调查也发现,约有100名孩童表示,过去1年之间曾经在脸书上遭到他人骚扰、威胁,或者遭到网路霸凌。
事实上,13岁以下儿童如果在脸书上张贴可以供人公开浏览的个人资料,将触犯1998年实施迄今的美国联邦法律「儿童网路隐私保护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这项法律禁止网路公司与网站经营者透露孩童用户的个人资料。
消费者报导统计显示,以孩童年龄层做为区分,家中有10岁以下儿童正在使用脸书的父母,对於儿女违规使用脸书以及子女的网路隐私问题最不关心。
仅有18%的家长会与儿女在脸书互加好友,进而查看儿女的脸书动态,而且仅有10%的家长曾与孩子认真讨论过如何妥善使用网路以及在网路上可能碰到哪些威胁。
相较之下,家中有13岁至14岁之间儿童使用脸书的家长,则有62%会与儿女相互加为好友。 消费者报导指出,家长如果忽略幼龄儿女的网路使用,恐将铸成大错,因为十来岁的孩子非常需要父母的保护,才能免於遭受网路上各种潜在危险,包括电脑病毒、陌生人要求加入好友,以及网路霸凌等。
转载自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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