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续產业:拒绝短暂经济效益的工业政策,发展让在地居民受惠的永续性行业。
2.生存权益:拒绝强制徵地及罔顾在地居民往后生计的不合理政策。
3.文史价值:无条件保留先贤遗墓、捍卫我国百年开荒史,以及文化遗產的完整性。
4.环境保护:拒绝有毒工业、保护海洋生態、保护红树林,为下一代留下健康的居住环境。
5.详细环评听证会:要求国会召开公正与透明的详细环评听证会,要求聘请有声望与独立的环境稽查单位,重新对边佳兰炼油及石油化学综合发展计划进行全面环境评估。
6.立法严控PM2.5污染:要求政府將PM2.5纳入“1978年素质(清洁空气)条例"。
7.公眾表决:要求国会立法通过公投法案,允许全国人民对边佳兰炼油及石油化学综合发展计划,进行投票表决。
8.立法制止:要求国会修正“1960年土地徵用法令"3条1款c项,制止官商勾结,滥用此法令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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