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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9日星期二

前雪州大臣基尔表罪成立‧高庭諭令9月26自辩



法官在其短短5分钟的判词中表示,在聆听25名证人供证、控辩双方陈词及研究和案件有关的证据后,他认为控方成功举证,证明被告触法,因此裁定基尔表罪成立。

基尔在刑事法典165条文下被控,此条文阐明公务员不可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法官指出,主控官阿都瓦哈成功举证,他因此基于三大理由裁决基尔表罪成立:

(1)被告当时是一名公务员

(2)被告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三苏丁购买豪宅和土地时,已知道它们的价钱低于市价

(3)三苏丁当时与被告有商业利益关系

控状:在2007年5月29日,被告当时作为雪州州务大臣,清楚本身与Ditamas有限公司董事三苏丁拥有公务关係,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片土地及一栋房屋。
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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