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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高调呼应私人界职工会诉求 EPF建议60岁退休


对于私人界职工会的多年诉求,雇员公积金局今天罕有的高调表态,呼吁政府把私人界雇员的退休年龄,从目前的55岁延至60岁。

公积金局总执行长丹斯里阿兹兰再诺甚至建议,私人界的退休年龄若无法延至60岁,希望至少能延至58岁。

他今天出席2011年大马私人界退休及保健研讨会后,在记者会上说,希望政府把上述建议纳入明年度财政预算案。

此外,阿兹兰再诺也希望政府在即将提呈的财政预算案,捎来有关最低薪制的好消息。

对于公积金局的呼吁,人力资源部长拿督S苏巴马念医生重申,政府正针对此事草拟着新法案,但未能确定呈上国会的日期。

目前大部分私人界公司都依照公务员过去原本的退休年龄,把雇员退休年龄定在55岁,也没有法律制定私人界退休年龄。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曾建议政府修改1955年雇用法令,制定条文,把私人界退休年龄定为60岁。

我国独立至今,私人界雇员退休年龄一直没有改变过。

公务员退休年龄则已在2008年7月,通过修正1980年退休法令及1980年地方与法定执法单位法令,延长至58岁。

国人平均寿命目前已从独立初期的约55岁延长至73岁,换言之,在现有退休年龄下,马来西亚人生命中的最后18年至20年,都将在没有工作及收入的情况下度过。

印尼、新加坡、泰国及韩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已是60岁。

源自-《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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