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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4日星期三

伊斯兰党的专横和霸道

南洋商报在一项系列专题报道中的版头标志使用“上苍”(Allah)字样,被伊斯兰党借题发挥,该党森州主席兼芭蕾区州议员莫哈末道菲率领四人到该报呈交备忘录,限期在七天内收回有关系列报道及向全国回教徒道歉。 

他们这么做,目的无非是要向回教徒选民表示,伊斯兰党是一个捍卫回教的政党,同时也在间接警告民联盟党和其他人,不要利用回教刑事法来影响非回教徒对该党的认同和支持。 

伊斯兰党森美兰州联委会、公正党及非政府组织一行人到《南洋商报》芙蓉办事处呈交备忘录,促请该报道歉及收回有关报导时还恫言,如果该报拒绝这么做,他们将会向警方报案,同时在该报全国各地办事处举行和平抗议。 

他们指该报关于 “理性探讨回教刑事法”的报导内容,会引起各界对回教产生混淆,意图不良;他们宣称,囯內大部分回教非政府组织和政党都有意对《南洋商报》的报导表达抗议。

伊党的行为已爆露出该党的专横和霸道,民联还没有执政中央就干涉媒体的运作,如果民联真的执政,那么伊党将更加为所欲为,他们现在可以这样对付华文报,谁敢说他们到时不会强行落实回教刑事法? 

在这事件上,伊党的行为让人难以接受,华文报只是对回教刑事法的课题,通过结合国内外资料,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探讨性质的系列报道,何错之有? 

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所有关于回教刑事法的讨论,只能依照伊党的诠释和定义为最高标准?这是否符合民联口口声声主张的学术、新闻和言论自由?

伊党只是一个政党,《南洋商报》根本就无需里会伊党的要求,更何况该报已向内政部解释。 

另一方面,在发生《南洋商报》报《理性探讨回教刑事法》系列专题报道事件后,行动党中央却静了下来,跟本没有对这起事件发表任何声明,显然是在装聋作哑,企图蒙骗过关。 

森州行动党和公正党华裔领袖在事发后,只是一味极力撇清关系,以事不关己的姿态言论作为回应,却不见他们强硬明确的谴责伊党同僚。

这意味着民联华裔领袖根本无能,也无法去阻止伊党的动作,只能在表面上做做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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